牛来了
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八届区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024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对中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本院党组)进行联动巡察。2024年8月15日,区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向本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自接到反馈意见后,本院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契机,补齐检察工作短板,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区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张清单”,对反馈的4类38项问题,制定132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讲政治的态度、抓落实的决心,全面抓好问题整改,把整改融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牵头并认领28项整改问题,每月听取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巡察整改推进情况,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的督促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工作精准有力。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本院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扣检察中心工作,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以巡促改,准确把握好“三个善于”,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优“三个管理”,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更加显著。2024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省级表彰18项、市级表彰21项、区级表彰16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4日,巡察反馈意见的4类38项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政法及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每月发布“第一议题”学习提示,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坚持原原本本学,始终把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持续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示范带动党员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专题,积极开展学习研讨。从如何破解检察工作的短板困难出发,思考探究推动工作、优化工作、创新工作的方法举措。
3.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检察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近年来项目招标、公车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三是聚焦案件办理,加强业务工作监督。针对本年度重点案件和纠正漏捕、纠正漏诉两项监督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对预警的案件进行提示。
4.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等工作要求执行。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对重大事项、重大人事变动、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报告内容、时间、对象方面要求。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政法各部门之间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5.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通过学细则、学条文、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提高检察人员纪律意识,实现全覆盖。二是每月两次提醒全体检察人员填报重大事项,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必谈”机制,对长期“零报告”或填报数量明显不符合实际的人员开展约谈。三是启用“重大事项风险监测数据化模型”,实现监督信息化、智能化。
6.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成渝地区检察协作。赴重庆江北区检察院走访联动,完善“成渝‘4+2’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依托信息平台,助力社会治理。与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川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察监督协作机制,被《检察日报》报道。二是全面护航企业发展。成立检察官团队,在青羊政务中心、“同心青羊·航程有你”创新实践基地、四川创新共同体工业软件园设立工作站,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召开涉企案件联席会议6次,帮助企业追赃挽损近千万元。
7.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检察方面。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通过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结果评估等方式,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先后获得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社区矫正检察典型案例、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等荣誉。二是民事检察方面。加强依职权监督,扩大案源渠道、补足短板。适时开展执行专项监督,对送达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共同研判提升执行程序规范性。办理的一起军地协作支持军属起诉案,获2024年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件通报表扬,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三是行政检察方面。对法院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全覆盖,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就行政处罚不规范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四是公益诉讼方面。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助力人文青羊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发检察建议5件。设计“检企查”监督模型,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违规领取社保补贴专项监督,对发现的线索已调查核实、立案追回近30万元。该模型获第五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优秀案例,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二等奖,被最高检推广应用,全国13个省份运用模型成案。
8.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机制,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发言材料中深入自查剖析,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9.舆情处置能力有待提升,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和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阵地监管。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对于确需对外发布的内容,均按要求层层审核把关,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8篇。二是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组织参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邀请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检察宣传及舆情引导处置专题培训,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检舆情。三是讲好检察故事。以“四大行动”和“五强”基层院建设为契机,持续打造“宽窄检察官”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拍摄制作的《法治路上的一抹星光》等5部新媒体作品获省级表彰。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会研究制定《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一把手”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逐一审核。二是严格执行政治谈话。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治谈话的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实现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干部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普规普纪工作纳入院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政法队伍严明法纪专题教育、清廉蓉城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
11.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暂行办法》,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推进监督方式转变。与纪检组联合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实行部门自查、机关纪委监督、纪检监察再监督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果。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召开案例剖析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12.办案不规范问题,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工作要求,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不同主体的司法办案权限,健全完善职权清单。二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注重案件流程和实体监督,并贯穿案件审查处理各个环节,将法律监督、高质效履职办案作为价值追求,充分体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自整改以来加大流程监控工作力度,对存在不及时整改等情形的及时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将重点案件纳入全面评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纠正漏捕、漏诉两项监督专项案件评查工作。
13.案卡填录错误问题较突出牛来了,案件流程监控的基础工作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谁办理谁填录、谁填录谁负责”,明确员额检察官为案卡信息填录的责任主体,切实肩负起案卡信息填录、检查以及问题案卡整改等工作责任。二是完善业务部门自查自纠、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机关纪委重点督察的三级监管机制,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三是对上级检察机关流程监控及通报中的案卡错误项目进行分析,定期对案卡填录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重点提醒、监督检查、追责问责。
14.检委会研究检察综合业务较少,履行办案监督管理职能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检委会例会制度,合理安排检委会开会时间,落实定期开会工作要求。二是按照规定提请上会审议,对属于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按照规定提请上会审议,更好发挥检委会研究检察业务、监督管理办案的职能。三是加大检委会集体学习相关文件、规范、案例的工作力度,切实提升检委会的履职能力。2024年,围绕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相关工作文件等开展检委会集体学习8次。
15.以“如我在访”的为民情怀做实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接访公示制度。在接访大厅公示检察长接访时间和地点,完善接访登记表,实现接访一次详细登记一次。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青力’而为,接诉即办”的“青力办”特色检察服务品牌,制定《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活动工作方案》《关于“青力办”检察服务品牌实施方案》。三是完善检察长接待接访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包化解。四是主动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加听证27件,以“看得见”的方式把事情讲清楚、把理辨明、把法讲透,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标兵称号。
16.以检察综合履职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全区中小学法治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所辖69所中小学法治校长公示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校长参与预防校园欺凌等6项重点工作。二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违规入住酒店、进入酒吧、KTV、网吧等场所,以及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整改反馈效果良好。三是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治教育500余人次,动漫短视频《公交车上的怪叔叔》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优秀新媒体作品。针对未成年人道交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联合交警四分局进校园开展普法警示讲座。
17.以能动检察理念做优司法救助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平台、多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和载体,全力提升司法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推动形成支持司法救助工作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内部各部门沟通协作,提高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意识,及时掌握救助线索并移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社会协同,加强与教育、妇联、财政、人社、民政等区级部门沟通衔接,将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社会救济相结合,使当事人及家属得到充分救济与援助。2024年救助38人,发放救助金57万元。
18.个别退休经商办企业和聘用检察人员企业兼职情况未如实申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全覆盖自查自纠。组织动员全体检察人员主动上报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逐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填写自查报告表,对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认真细致甄别。为推动排查整治提质增效,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摸清数据底数。三是召开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报违纪违规事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到“以案三促”,强化纪律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
19.官方微信公众号维护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升级官微板块。在“青羊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设“走进检察”和“为民服务”两个栏目。二是细化官微子栏目。在“走进检察”栏目下设本院概况、典型案例、文书公开三个子项目并链接青羊检察官网相应栏目。在“为民服务”栏目下设权威发布、网上信访、代表委员、律师通道四个通道并链接最高检相应通道。三是及时维护更新。根据本院实际,每年对本院概况及时更新,其他栏目做好日常更新维护。
20.采购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市场情况,编制政府采购需求,保证需求编制符合行业发展及市场技术水平。二是修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一般采购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三是在采购活动管理上,加强监督、严控流程的合规性,借助专业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的平台对应标供应商资质、应标文件、股权结构进行详细审核,与外部专家共同开展综合评分以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四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将合同备案环节前置至申请支付以前,保证合同备案资料齐全、时间合规。
21.公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机制,严格实行“谁用车谁申请”的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填写用车人数、用车天数、出发地、目的地、用车事由等相关信息,在检察机关智慧管理平台上提交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派车。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车次检查,在车辆内部增加警示牌,提醒驾驶员规范用车,安全驾驶,每月对车辆公里数和油耗进行核对,杜绝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
22.关于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扶贫资金支付审核,以结对共建相关文件、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党组会议纪要为支付申请必备材料。二是重视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资金支付后,需要收款方提供正规票据作为收款凭据。与帮扶对象保持联系,追踪资金使用绩效,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党组会针对“四大检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5次,主动与区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与区人大、政协加强公益保护协作,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街道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化职能和人员配置,强化信息共享,推动行刑衔接工作高效运行。三是加强对案件通报机制的组织领导。对案情疑难、重大、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报,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讨。四是强化对内部协同机制的组织领导,按照“检察一体化”内部协同工作办法,落实线索发现、流转、评估、办理等工作流程。
24.党组会议记录纪要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规范。准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严格审签程序。二是及时归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党组会议纪要,不定期进行核实检查,同时对党组会议决议事项进行跟踪问效。
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定。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对会前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学习、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分析典型案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对查摆问题避重就轻,对谈话内容空泛的,及时督促班子成员重新撰写,重新谈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对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件问题及时纠正。
26.执行选任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统筹干部调整调配工作。基于领导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年龄结构、专业素养等方面,充分酝酿沟通,启动干部队伍调整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科学严谨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结束后,考察组向党组提出干部领导职务考察人选,杜绝程序不规范情形。三是贯彻好上级对选拔任用条件的最新要求,确保岗位条件设置合理规范。
27.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补休假制度,各部门每月报送加班备案,政治部汇总后适时公示,以便干警及时补休。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审批程序,严格“探亲假”的审批,重点审核探亲目的地与所探亲属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履行好事前审核责任。三是做好备案工作,更新加班备案、请销假等情形,专人保管请假条,适时更新请假情况,杜绝假条遗失情形的发生。
28.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干部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及时完善、归档考核材料,准确校对,对考核情况专人书写,交叉校验,确保平时考核结果和公示结果一致。二是落实好全院全员考核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及流程,对全院干警明确优秀、称职等考核等次,实现考核全覆盖。
29.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学习,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学习2次,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政策,对正科级领导职数规范设置。三是与区委组织部沟通,严格按照《条例》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本院内设机构领导设置。
30.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针对部分同志档案缺少学士学位证明材料,及时补充进档案。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制作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每季度及时移交档案,形成移交清单,杜绝档案遗失情形产生。三是及时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及时存档、入档,定期核实干部人事档案。
31.党组、机关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参观革命纪念馆、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等方式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和问责,压实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2.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针对部分同志档案缺少学士学位证明材料,及时补充进档案。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制作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每季度及时移交档案,形成移交清单,杜绝档案遗失情形产生。三是及时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及时存档、入档,定期核实干部人事档案。
33.抓党建促队建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和检察工作新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实现学习全覆盖。通过抽查,掌握了解干警学习情况。二是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按规定对党员转入转出纳入党员统计系统,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三是充分发挥科务会思想教育引导作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到科室讲党课,提高非党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组织开展非党员年青干警学习交流座谈会,搭建畅通沟通渠道,实现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
3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培训。组织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机关党委每月指导1次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二是每年实行支部记录本和支部材料由机关党委集中保管,对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实现支部记录规范化。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存在的问题
35.“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释法说理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检察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培训,培育控申业务专家、标兵等,提升释法说理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按照《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分类化解,多措并举,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元化矛盾化解措施,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保持重复信访案件的高化解率。
36.司法办案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文书制作情况纳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考核负面清单,确保文书制作正确与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业务部门定期开展自查,综合业务部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能,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三是开展法律文书专项评查活动。抽查280份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邀请法律专业人员,针对如何规范法律文书作专题授课,进一步规范案件文书制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1件。
37.“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认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纪委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的相关要求,提升廉政风险排查的重要性认识。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方案,按照岗位、职务和工作特点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如案件管理、执行“三个规定”、项目采购、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加强动态防范管控,做到廉政风险排查人员全覆盖、无遗漏。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责任主体严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质量审核关口,确保措施有力到位,做到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38.“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证照集中管理,完善证照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自查清理,督促外出人员及时归还证照,确保干部证照“零持有”。二是强化行前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三是严格审核审批,落实好出(国)境审批流程,完善登记备案,切实做到“应审尽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举一反三,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此次巡察作为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过硬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以严的基调抓自身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职权清单,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压实责任抓好“三个管理”,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锚定差异化发展目标,一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专业素能建设,锻造检察铁军。二是以自我革命精神抓纪律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针对性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做到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结合运用,以务实创新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履职强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为青羊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二是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宁,坚持以改革思路和创新方法统筹落实检察改革,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加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8-86692987
电子邮箱:26647182858@qq.com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5月8日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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